河北省到2025年,PUE>1.3存量大型数据中心将全部腾退关停!

12月16日,河北省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明确:到2025年,PUE1.3以上的大型和超大型存量数据中心依法依规全部腾退关停。

河北省到2025年,PUE>1.3存量大型数据中心将全部腾退关停!

文件强调内容包括:

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鼓励数据中心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电达到50%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新建和扩建。

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力度,引入优秀的节能产品和方案,加快推进全闪存、液冷技术、间接蒸发冷却机组等绿色节能设备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配套建设余热回收供暖设施,有效推进数据中心低碳运行。

支持风电、光伏企业与数据中心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探索推进数据中心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新模式。

到2025年,电能利用效率(PUE=数据中心总耗电量/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1.3以上的大型和超大型存量数据中心依法依规全部腾退关停。

政策全文如下

关于破解瓶颈制约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数据中心布局和建设,破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瓶颈制约,加快产业数字化步伐,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强规划布局内数据中心能源等要素保障

(一)支持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根据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进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主要承接北京数据中心迁移和增量外溢。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等数字经济重大平台,支持发展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各地要统筹好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加强大数据传输通道和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优化通信网络结构,加快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内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间的直联网络,推动建立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与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石家庄等城市主城区的直联通道,布局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高数据传输质量,实现不同运营商网络间高效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移动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

(三)优先保障能源消费。对枢纽节点内数据中心集群、数字经济重大平台的能源消费需求,省市有关部门加强统筹、优先保障;完善能耗双控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推动数据中心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区域能源消费总量;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能源发展规划、电网建设规划与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及数字经济重大平台建设方案的衔接,优先考虑集群内国家布局的重大算力设施用电需求,推动能源基地、电力设施与数据中心协同布局、联动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

(四)加强供地供水保障。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及数字经济重大平台内的建设项目,要优化布局,科学选址,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对国内数据中心优势企业承担的、超大型的、技术先进的数据中心项目,加大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优化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研究制定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内水资源供给方案和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水利厅)

(五)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鼓励数据中心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电达到50%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新建和扩建。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力度,引入优秀的节能产品和方案,加快推进全闪存、液冷技术、间接蒸发冷却机组等绿色节能设备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配套建设余热回收供暖设施,有效推进数据中心低碳运行。支持风电、光伏企业与数据中心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探索推进数据中心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新模式。到2025年,电能利用效率(PUE=数据中心总耗电量/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1.3以上的大型和超大型存量数据中心依法依规全部腾退关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

(六)建立健全数据中心能源消费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数据中心在线监测平台,开展企业内部能源计量审查,实时监测PUE、水资源利用效率值(WUE=数据中心总耗水量/数据中心IT设备耗电量)。建立数据中心运行定期与不定期评测机制,加强数据中心单机架功率、经济贡献等指标考核,提升存量数据中心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加强新建审批、改造优化、能耗监察等各个环节的专业评估,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数据中心绿色等级评价、服务能力评价、运维人员培训、PUE测试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降低5G基站、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运营成本

(七)推进转供电改为直供电。支持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推动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完成直供电改造;不满足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多方统筹推进,具备条件后及时改造。支持符合国标A级或国际T4建设标准的城市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实施转供电改直供电。电网企业、通信运营商及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制定完善全省 5G 基站、数据中心等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涉及转供电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积极支持,共同做好“转改直”工作。(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中国移动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中国铁塔河北分公司)

(八)提高用电价格灵活性。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内数据中心企业、集群外标准机架3000以上且PUE不高于1.35的数据中心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两部制或单一制电价。数据中心企业名单由相关市政府提供,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信部门协调电网企业落实。具备条件的5G基站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峰谷电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

(九)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数据中心企业通过直接交易方式向绿色电力企业购买绿色电力产品。具备条件的5G基站,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用电量打包参与市场化交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数据中心企业加强自身电力消费精细化管理,优化设备用电负荷,研究应用储能设备,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中国移动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中国铁塔河北分公司)

(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建立管廊、杆塔、楼顶等公共资源合作共享机制,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入廊电信运营商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缴纳费用,由两者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降低通讯管道成本。推动通讯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等部门杆塔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

三、强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保障

(十一)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平台、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平台,开展低成本、低门槛、快部署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基础电信运营商深度合作,开展基于“5G+”的创新研究与应用开发,在工业、医疗、应急、交通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咨询机构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丰富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的数字化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支持数字化转型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在钢铁、化工、汽车及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领域,依托龙头企业联合国内外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知名科研院校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工程研究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系统设计、工程建设等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支持构建自主开源生态。支持建设开源社区,引导社会资本建立开源基金会,提高开源基金会在知识产权托管、项目孵化、社区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支持引进开源软件人才,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开源项目,鼓励建设安全可靠的开源托管平台,吸引和鼓励更多开发者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

(十四)加强数字化发展网络安全保障。重点支持5G、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兴领域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研发,推动先进适用产品和服务在政务、通信、工业、金融、交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领域部署和应用。支持建设安全防护、安全培训、安全运营、安全信息等领域的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网络安全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十五)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机制,激发数据资源活力。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完善社会化数据审查机制,加强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政务服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监管机制与治理体系建设

(十六)完善数字经济监管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搭建数字经济监测平台,研究建立准确反映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指标体系,持续完善以健康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统计局)

(十七)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坚持创新发展、包容审慎的治理原则,建立政府、行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推动各监管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和风险联合预警处置机制。科学界定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行业自律公约。提高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数字治理,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多层级、全天候、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系统。(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

文件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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